纪检监察审计部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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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流程
发布时间2017-10-12      浏览次数:1098

审计流程

1、物资申购部门提出审计申请,同时提交审计申请单(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他要求)和OA审批单。如果所采购物资已经过验收,则需同时提交验收单。

2、审计人员接到审计申请和相关材料,对审计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1)审计申请表上是否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2)审核OA审批清单是否与审计申请物品清单一致。

(3)审核总金额,采购总金额是否超过审批总金额,要求采购总金额不得超过审批总金额,如果超过采购金额要求采购部门出具有领导批示的情况说明

(4)审核物资清单,内容填写是否详细, 要求是否明确。

(5)审核验收单,物资验收是否经相关部门组织进行,采购物品是否与申购物品一致,  使用部门对产品质量是否满意,验收组是否出具验收意见。

3、比价审计。纪检监察审计部独立市场询价;采购前期使用部门、招投标及资产管理部、纪检监察审计部共同进行市场考察的,以考察结果作为审计依据。

4、出具审计意见书。一般审计事项7个工作日出具审计意见书,紧急事项3个工作日出具审计意见书。

5、招标形式进行的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审计部对招标进行全过程监督,不出具审计意见书。

6、对经审计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审计只出具验收意见,不出具审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