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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集中开展 “强党性、守党规、严党纪”主题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浏览次数:4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根据中共新乡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强党性、守党规、严党纪”学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校纪发〔2022〕5号)精神,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学校决定于4-5月份集中开展“强党性、守党规、严党纪”主题教育月(以下简称“教育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把党性党规党纪教育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扎实筑牢思想防线,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地方性、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的新型高等医学院校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和感恩奋进教育,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教育月”活动为期两个月,自4月7日起至5月31日止。

四、参加对象

全校全体党员干部

五、活动内容

以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纪律警示教育为主线,以“四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

(一)进行一次“明党规”党史党规党纪学习测试

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文件为学习内容,对党史党规党纪进行一次系统学习和在线知识测试,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维护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完成时间:4月27日前

(二)安排一次“守党纪”警示教育活动

学校纪委选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近年来查处的高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撰写印发《高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选编》。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典型案例选编》,观看《围猎·行贿者说》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系列警示教育片并撰写观后感,充分利用反面教材,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提高自身“免疫力”。同时,采取开展会前“党性教育十分钟”“警示教育十分钟”等方式,增强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提醒和告诫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推动教育警醒常态常效。

完成时间:4月27日前

(三)开展一次“深反思”教育讨论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集中传达学习印发的《典型案例选编》等警示教育资料,深入开展讨论反思,并如实填报《党总支传达学习讨论会发言情况记录表》(见附件)。中层党员干部要对照典型案例,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遵规守纪、作风养成、个人交往等情况,谈认识、讲体会,找原因、思危害,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在此基础上,全校中层党员干部要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重点谈自己对接受教育后的认识,并结合工作实际谈如何强化党性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如何廉洁自律、规范用权、拒腐防变。各基层党组织将心得体会统一报送校纪委,校纪委将择优刊发,加强交流学习。

完成时间:4月27日前

(四)组织一次“跟党走”感恩奋进活动

结合“教育月”学习教育活动,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建党百年专题片、专题节目、影片,举办座谈会、诵读会等形式,过好一次组织生活,重温党的光辉历史,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感怀党的伟大恩情,激发党员干部爱党爱国热情,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忘初心跟党走,奋力担当勇作为。

完成时间:5月27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本单位教育活动的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参加活动,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注重创新,务求实效

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有序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做好“自选动作”,推动“教育月”各项活动落实落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清风三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强对教育月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的热潮。活动期间,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将开展活动的创新做法、活动成效及建议措施等,以新闻、信息、简报形式向校纪委邮箱(sqjjjc@sqmc.edu.cn)报送工作动态至少1条。

(四)强化督查,及时总结

校纪委将适时进行抽查,狠抓落实,积极推动教育月活动开展;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形式主义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

各基层党组织须于4月11日前报送本单位学习计划,5月31日前报送教育月活动总结和中层干部心得体会。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到校纪委(行政楼二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qjjjc@sqmc.edu.cn,联系人:赵严,电话:7375672

 

附件:党总支传达学习讨论会发言情况记录表

 

 

中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