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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13710”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重要战略部署,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13710”工作闭环,推动学校决策部署高质高效、从优从快落实,根据学校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准确把握“13710”工作理念的本质,以“13710”制度建立为抓手,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能力;强化制度和纪律的刚性约束,坚决克服工作中的懒惰、等待、松懈、扯皮现象;强化工作敢“闯”、勇“创”,不甘落后;强化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要以“13710”实施,推动形成高效率雷厉风行、高质量追求卓越和有部署、有时限、有督办、有落实、有成效的“两高五有”工作作风。

二、“13710”工作制度内容

“13710”工作制度:第一个“1”即责任部门要在接到工作任务的1天内进行研究部署;“3”即3天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及难点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书面提出落实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同意后积极推动落实,并及时报告推进情况;“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

三、工作范围

(一)加强对学校年度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开展情况的监督考核

进一步强化战略管理,引导各单位统一认识,统一目标,科学施策,切实提高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度。

开展重点工作计划性、时效性监督,对具备启动条件或到达启动时间的重点工作,自动纳入责任单位月度工作计划进行监督和评估。贯彻结果导向,坚持以客观成果作为工作完成情况的唯一认定依据。强化工作效果评估,尤其是对涉及师生利益关切与学校改革创新工作的实效,以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评估考核。加大激励力度,以月考核结果为依据落实奖惩,未完成的工作自动转入下月工作计划,持续监督。

(二)确保学校重大工作、重点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工作、重点项目要紧盯不放,在该项工作(项目)预定完成时间最后一个月,由学校“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13710”督办项目,按照“13710”工作制度进行督办、检查。

(三)加强对学校党委会会议、院务会会议决议决定的重点事项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

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的重要事项、党委书记直接批示交办的重点任务、其他院领导交办并经党委书记同意的党务方面重点工作等,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提交“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13710”督办项目,按照“13710”工作制度进行督办、检查

院务会研究部署的重要事项、院长直接批示交办的重点任务、其他院领导交办并经院长同意的行政方面重点工作等,由院长办公室负责提交“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13710”督办项目,按照“13710”工作制度进行督办、检查

上级主管单位批示批办和督办事项,按照党委和行政系统分类后依据上述流程进入“13710”督办项目。

四、工作流程

(一)立项通知。“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或在领导批示后即时确定符合上述要求、需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督查督办的事项。立项当天制作“13710”立项通知书,明确任务目标、承办单位、完成时限,进入督办程序。

(二)迅速落实。事项牵头单位要坚持即来即办的工作要求,在接到“13710”立项通知书后,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开展研究讨论,于1个工作日内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工作措施;3个工作日内向“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一般性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落实,重点事项或复杂问题在1个月内落实”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并向“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于规定时间内确实完成不了的任务,要在3天内提出新的落实方案和时间节点,报经“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照新的落实方案中确定的时限积极推进,每周反馈进展情况,如期完成任务。

“13710”事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牵头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配合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事项牵头单位的分管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推动落实。

(三)督导考核。设立三级督导制,分管院领导对牵头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协调、督导;“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任务的推进进行日常督查;纪委对具体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立项第2个工作日了解承办单位的研究和启动情况;第3个工作日了解进展情况,对动作迟缓的单位下发“13710”督办通知单进行督办;对周期较长的事项每周进行督办,直至任务完成;督办情况每周汇总,并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对于行动慢、效果差的事项和周期较长的事项,“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纪委将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度,沟通交流情况。

学校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督导考核的结果运用。“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方法,考核结果与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

(四)销号清零。事项办结后,由事项牵头单位初核后出具事项办结报告,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复核并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销号。经复核不予办结的事项,继续进行督办。

(五)监督问责。纪委对承办单位、配合单位和“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工作法,做到真督实查,坚决纠正“搞形式”、“走过场”。重点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承办单位和周期较长的重点事项进行督导。对于落实措施不得力、组织工作不到位、工作责任不明确、工作执行不落地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或因失职失责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由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加强对“13710”工作制度落实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听取“13710”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简捷高效。科学简化实施步骤,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禁形式主义和以文件落实文件,坚决杜绝敷衍塞责、草率应付等情况,切实增强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和问题办理的高效性。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13710”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名单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13710”立项通知书

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13710”督办通知单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